一、比赛时间:2019年11月23-24日
二、比赛地点:厦门工人体育馆一楼羽毛球馆
三、比赛项目:混合团体赛(男子双打、混合双打)
青年组:40岁以下:男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不得兼项。
中年组:40岁以上:男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双,不得兼项。
四、比赛组别:
青年组: 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第一场: 年龄不限
第二场: 至少一名运动员30岁以上(1989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
第三场: 65岁组(二位球员年龄合计应满65周岁及以上)
中年组: 40岁以上(1978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
第一场: 100岁组(二位球员年龄合计应满100周岁及以上)
第二场: 95岁组(二位球员年龄合计应满95周岁及以上)
第三场: 85岁组(二位球员年龄合计应满85周岁及以上)
五、参赛条件:
1.拥有厦门市常住户口且年满18周岁的业余羽毛球爱好者。
2.拥有外地户口但长期在厦门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业余羽毛球爱好者,需提供2017.9--2019.9连续三年在厦缴交社保的记录;
3.长期在厦门工作的企业主,又无法提供连续三年医社保证明的,需提供在厦办企业三年以上的营业执照。
4.在厦学籍且年满18周岁的高校生(需提供所在学校院系的证明和学生证),均可以俱乐部或团队名义报名参赛。
5.羽毛球专业队及专业队退役运动员不可参加比赛。
6.获得《羽毛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二级及以上运动员、在县市级以上少体校训练满一年的少体校队员、体育院校羽毛球专项在校生或毕业生,在报名时每队需遵守如下规定(含教练兼领队):青年组每队允许一名35岁以下和一名35岁以上的体院或体校运动员参赛,如果两名年龄都在35~40岁,则其中一人必须注明体院或体校身份、并按该身份出场;中年组每队允许增加一名体院或体校运动员,该名运动员运动员男性须年满55周岁、女性必须年满50周岁。报名时如是体校或体院专项身份及有运动员等级标准的需加以注明。凡曾代表各地县、市参加过每年一度的省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的运动员,即视为少体校队员。
7.凡在厦申领了大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籍人士可加入厦门羽球俱乐部参加比赛,但每队限一名,按体院或体校运动员参赛条件执行。
8.台籍甲组球员不得参赛,乙组球员按大陆体院体校资格参赛。
9.大会特邀台湾、泉州和漳州三地个别俱乐部参赛。泉州和漳州的运动员必须是该地区户口的居民。
10.参赛者以俱乐部或团体名义组队报名参赛,每个俱乐部或团队在每个组别最多可报2个队,每队参赛人数限8名,其中领队兼教练1名、运动员7名,领队兼教练符合参赛条件可上场比赛,但需在运动员名单中填报。中年组限32支队伍参加,青年组限24支队伍参加。
11.出场顺序:男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如遇羽球二级及以上运动员、体院或体校专项身份者,按以下规定出场:
青年组:
(1)当参赛一方男队员是羽球二级及以上运动员、体院或体校专项身份者,必须放在第一场出场,出场顺序不变。
(2)当参赛一方女队员是羽球二级及以上运动员、体院或体校专项身份者,比赛先打混双;出场顺序:混合双打、男子双打、男子双打。
(3)当双方男女运动员都有羽球二级及以上运动员、体院或体校专项身份时,男队员也必须在第一场混双出场。出场顺序同(2)。
中年组:
(1)当参赛一方男队员是羽球二级及以上运动员、体院或体校专项身份者,必须放在第一场出场,出场顺序:男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
(2)当参赛一方女队员是羽球二级及以上运动员、体院或体校专项身份者,该女队员仍然在第二场混双比赛出场,比赛出场顺序同上。
(3)当双方男女运动员都有羽球二级及以上运动员、体院或体校专项身份时,该男队员必须在第一场男子双打出场,该女队员仍然在第二场混双比赛出场,比赛出场顺序同上。
10.任何组别的参赛队员不能兼项,B组中年组(40岁以上)不可降级参赛,A组青年组(40岁以下)不能参加B组的比赛。
11.因参赛队员资格不符、舞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该参赛队员所在俱乐部或团队自行承担责任。
12.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自愿参赛。比赛期间发生运动伤害或事故一切责任由参赛队员所在俱乐部或团队自行负责。
六、竞赛及计分方法:
1.本次比赛视各组报名情况采用分组循环、淘汰制进行。
2.计分方法: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每场为一局30分制,以比分率先得到30分的一方为获胜。比赛必须打满三场,以三场比赛的净胜分定胜负。如净胜分相等,则以获胜场数多者为胜者。小组赛胜次多者名次列前,若胜次相同,以小组累计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累计净胜分相同,再以累计净胜场数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3.所有参赛队员比赛前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大会检录处检录。比赛期间参赛队员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查验。
4.弃权和罢赛
(1)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参赛队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各参赛队不得无故弃权,否则视为不尊重对手、不尊重裁判,没收其押金。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场报到,一场比赛,参赛队员迟到超5分钟(以裁判员的时间为准),判该队员该场比赛弃权,如遇连场,队员可以休息10分钟。
(2)罢赛:比赛中参赛队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组委会仲裁组提出申诉。参赛队员或俱乐部(团队)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在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经劝说说服教育工作计算时间后)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5.规则、用球
(1) 竞赛规则:本次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及相应的修改通知执行。
(2) 比赛用球:VICTOR(威克多)比赛1号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1.各组参赛队伍满16队及以上,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2.奖金: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4000元、第四名3000元、 第五名2000元、第六名1500元、第七名1200元、第八名1000元
3.领奖:比赛结束将举行颁奖仪式,为尊重大会组委会和赞助单位,所有获奖运动员必须亲自上台领奖,不得代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19年 10月28日
九、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工人体育馆网球馆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邓婧雯 联系电话:2661908
十、报名方式:
1.厦门市业余羽毛球爱好者凭厦门市身份证和厦门市常住户口本报名或在厦办企业三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2.外地户口在厦门工作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在厦门市缴交社保记录。
3.驻厦现役军人要凭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报名参赛。
4.在厦学籍高校生凭所在学校院系证明、学生证和本人身份证报名。
5.各俱乐部(团队)报名时须通过微信公众号“华体汇”填写报名表,并线下缴交报名费。各类证件及相关证明需在报名表“证件”一栏,以图片方式上传。体院体校等资格需在“备注”一栏填写。报名截止于2019年10月28日,此日期过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报名成功以缴交报名费成功和最终资料审核通过确认为准:
(1)通过微信公众号“华体汇”网上或手机报名,报名链接如下:
http://apply.ymq.me/wechat/#/race?game_id=30275
(2)接收组委会审核通过的通知后,各队将报名费和押金转至以下账户:账户名:厦门市工人文化宫
开户行:工商银行松柏支行
账号:4100026409200023232
6.于2019年10月31日在厦门市工人文化宫官网及厦门工人体育馆微信公众号公示全部报名队伍名单,公示期限三天。
7.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和押金,每队400元和押金1000元(比赛结束未违反参赛资格退回押金)。报名队员(含领队)每人可领取运动衫一件。
8.各俱乐部(团队)报名时需提供与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相符的复印证件。身份认定由各俱乐部(团体单位)自行审核,如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由各俱乐部(团队)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没收其押金。
十一、领队会抽签:时间和地点:(另定)
十二、关于申诉:
1.若对运动员报名资料及组别资格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竞赛组提出申诉,公示期满后视为对公布资料无异议。被申诉方应在7天内承担举证责任,逾期不举证或举证材料不符视同申诉有效。确定参赛资格有问题或参赛报名者与上场运动员不符者,将没收其所在俱乐部(团体单位)的押金。
2.申诉时应交纳申诉费每人次500元,组委会方可受理申诉进行核查,否则不予受理。胜诉,申诉费退还;败诉,申诉费不予退还。
3.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参赛队员资格的申诉:第一、应在公示期间,交纳申诉费(每人次500元)并提交详细的申诉和证明材料,逾期一律不再受理。第二、每场比赛前双方队员有权互相检查对方证件。
4.参赛队员在提出申诉未得出结果前,不得以任何理由罢赛。否则,裁判长可以判罚,以弃权处理。
十三、各俱乐部(团队)交通、食宿、医疗等费用一律自理。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工体杯”厦门市海峡两岸业余羽毛球团体赛组委会
2019年10月10日
注意事项:1、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自愿参赛。比赛期间发生运动伤害或事故一切责任由参赛队员所在俱乐部或团队自行负责,参赛队提交报名表即表明接受本事项。2、专业队及专业队退役运动员不可参加比赛;领队或教练符合参赛条件均可上场比赛 。3、参赛者以俱乐部或团体名义组队报名参赛,每个俱乐部或团队在每个组别可报2个队,最多组四个队参赛,参赛总人数限8名。其中:领队教练1名,运动员7名;参赛者是在县市级以上少体校训练满一年的少体校队员、体育院校羽毛球专项在校生或毕业生、获得《专业羽毛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请在“备注”一栏注明,每队限报一名。